你好,孟买Salaam Bombay!
地区
年份
1988
类型
评分
9.8/10
10岁的印度乡村少年克里什纳,因为弄坏了哥哥的脚踏车被赶出家门,他流浪到了孟买。不久,他在格兰特路火车站找到了一份当茶童的差事,还认识了妓女蕾克哈、本区毒品走私大王巴巴,以及巴巴的听差奇卢姆。克里什纳
观众评论
总觉得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喜欢一本剧,钟情一首歌,流连一座城,都是因为当中有我们自己的故事,投入了感情,所以感动。我对一部好作品的定义其实很简单,能够让我落泪,能够扣动我铁石心肠的东西,便永远活在我的生命里。《你好,孟买Salaam Bombay!》无疑是这样的一本剧,胡赛尼的文字和故事让我敬重,这种时候我宁愿走向表达的死角,不再动辄一言半句。 以下文字,转自他人。 《你好,孟买Salaam Bombay!》 故事就像是在一个残旧的留声机里放着一张磨花的旧唱片,读完了,那悲伤的断断续续的不完整的旋律还是在耳边凄鸣。我闭上眼静静聆听,一个个斑驳的画面在我脑中拼接,犹如小时候外婆家的旧电视,在被不停的换台,时而闪烁雪花时而闪过片段。 Chapter1 我坐在摇摇欲坠的白色石墙下,满目苍夷,尸横遍野。不远处,残垣断壁的废墟中,还坐着一位老者,额头上布满皱纹,他满是老茧的手翻阅着《你好,孟买Salaam Bombay!》,口中念念有词。 突然间我对宗教有了新的认识,原来那不止是一个精神支柱,而是经历苦难折磨的人对于来生的期盼。 Chapter2 我坐在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的石榴树下,偷听《你好,孟买Salaam Bombay!》的故事。那时的天空没有烟雾没有尘土,还像蓝宝石一般,空气中飘散着烤肉的香味,依稀还可以听见远处兜售水果的小贩的叫卖声。阳光被树叶切成一片片散落在地上,随风摇曳,感觉已不那么强烈,但抬头仰望时依然刺目,看不清周围。所以我只能猜想坐在那枝桠上头的是阿米尔和哈桑,还是哈桑和索拉博。 定格的是多么温馨的画面。突然想起曾几何时在听到阿富汗的时候,我最先蹦入脑中的词汇还是难民,原来不知道历史的我是那么的肤浅。现在我愿意相信任何一个国度或者民族都曾经辉煌过,并且希望他们都继续辉煌下去,抑或是重新回到辉煌中去。 Chapter3 我站在那漆黑的巷子口,看到软弱无能的阿米尔看着哈桑,那个紧拽着手中已经染血的追来的风筝的哈桑,为了他受凌辱却无动于衷。我想伸手去帮忙,却发现自己只是个透明的游魂,可以游离在任何位置任何角度,却触碰不到任何人。原来,我只是个局外人,和阿米尔一样无能。很远的地方飘来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泪流满面,为哈桑对阿米尔忠贞不渝的友情感动,亦为阿米尔对哈桑薄如蝉翼的友情悲怜。 一阵雪花闪烁,我到了另一个画面。 我看到阿米尔从噩梦中惊醒,独自坐到办公桌前用羽毛蘸水笔在泛黄的纸上开始写字:“……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后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亦听到空气中回荡着的声音,是拉辛汗。“那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而后,就看见阿米尔收拾行囊,打算重返故里,开始他的救赎之路。 Chapter4 我游离在陌生的街,到处是乞丐。他们向我伸着手,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被掀去屋顶的房子,满是弹孔的墙壁,被炮弹轰的坑坑洼洼的路。还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躺在路边,已经腐烂,面目前非,恶臭阵阵袭来。这里没有蔚蓝的天、没有叫卖的小贩,只有扬起的尘土和此起彼伏的呻吟声。悲伤和恐惧排山倒海。 突然,我看见了阿米尔。他茫然地寻找着什么,是那再也回不去的童年,还是再也拾不起来的从前…… 又是一阵雪花,我又仿佛穿越了一般。 我看到穿着塔利班衣服的阿塞夫和阿米尔扭打在一起,那黄铜色的不锈钢圈套一阵乱飞,阿米尔满身是血。阿塞夫在笑,他的脸扭曲狰狞得像个魔鬼,瞳孔里映射出当年那深远的巷子,映射出裤腿滴血的哈桑。阿米尔也笑了,表情牵扯着他被圈套撕碎的嘴,他笑他终于放下了那个他背负了二三十年的包袱,累累的伤害反而让他心安理得一些。突然间,一个铜球从空中划过美丽的弧线,正中阿塞夫的左眼。阿塞夫抱着眼睛嘶喊,血如泉涌。一个坚定的小手抓住了阿米尔。那是哈
时刻保持好心态,看剧、跑步、努力工作、关心身体,成为最好的自己!
虽然有些bug,但是文字淡淡地很吸引人读下去,反正我被勾着还熬夜到两点半看完了
正在减肥的我有缘读完这部剧后,感觉自己接受了一次心理治疗。虽然坚持步行上下班和多吃蔬果少吃肉,但我总是痛苦于自己的胃口太好,即便吃得再饱,不一会儿就饿得前心贴后背,还必须吃夜宵,否则就会饿得睡不着。 并且,不开心时我会更饿,必须猛吃一顿才能解脱。我其实明白自己己并非胃饿,己是一种近似自虐似的心理疾病,因而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食欲,并精心选择食材,才勉强让自己的体重保持在微胖范围。但是每逢佳节胖三斤的魔咒总是无法摆脱,这才在过罢年后又挤进减肥的人群中。 我从初中开始就离不开零食。嘴里不吃点什么,心里就无比焦虑,追剧学习也不能集中精力。这个不良的生活习惯,一直被我使用到现在。因为独处的时候太多了,有了零食的陪伴,才不至于孤单。看到编剧在书中写道,对食物的过度需求,是因为爱缺失时,竞戳中了我的泪点,湿润了眼眶。 初中我就离开了母亲,到父亲身边上学。父亲是个严厉而粗心的家长,他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工作,早出晚归的忙碌,由着我自己吃食堂自己求学。父女俩的卧室,即便门与门之间仅隔着十几步的距离,具有封建思想的父亲,却从不允许我跨进他的住室,他也很少来我的住室关心照顾我。导致我俩每周难得见上几面,即便在食堂偶遇,也难得说上几句话。父亲以为把我带出了农村,给足了生活费,就给我提供了最好的生活。事实上,我一直觉得是他让我变成了孤儿,因而特别想念温暖的老家,以及家里的妈妈和哥哥。 那段时间,我经常生病住院。爸爸的下属们便会买些点心来医院看我。妈妈也会闻讯而来照顾我,给我买各种好吃的。渐渐的,我就离不开零食了。全家人都以我体弱嘴馋,也都惯着我依着我,让我吃得理所当然。 那时,公公和我爸是同事。分管后勤的他见我体弱孤单,逢年过节以及天寒地冻的,就会安排厨房给我吃小灶,改善生活。住在附近的婆婆也是个心善的好人,但凡家里包了饺子蒸了包子,就送点给我尝尝,把我当成自家孩子似的怜爱着。长大上班以后,收到老公托人转交的情书,我竟然觉得非常好笑。我们一起长大,同校上学,彼此之间熟悉得如同左右手,也知道彼此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爱好兴趣也迥然不同,怎么可能谈恋爱呢?被拒绝的他并不灰心,反倒像父兄似的呵护照顾着我,还经常从家里带饭菜给我吃~久了,两人便在一起了。 那时,我以为这种亲情就是爱情。婚后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水深火热。生了孩子以后,我的体重从当初的四十公斤增加到七十公斤,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肥婆。仅存的一点骄傲,被失望的婚姻和肥胖的体重击跨了,我开始沉迷牌桌,不修边幅,好吃懒做地消磨着时间。 母亲和婆婆的相继去世,让我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我爸和公爹的生活。儿子升初中后的英语成绩倒数,让我开始正视和反思自己的生活,随后就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选择,放弃现有的一切,带儿子进城上学。 起初,我们娘俩租住在地下室里,我边写作边揽了三份和文字相关的杂活,辛苦赚钱。儿子也很争气。成绩稳步上升,并最终考进了重点高中。娃爹这时方才认可了我的选择,租了套房给我陪读,并且自己也搬来同我们一起生活。儿子考上大学以后,我们搬进了自己的新套房居住,工作也调进了城关,就此安身立业摆脱了以往那个让我颓废的环境~原准备用八年时间圆梦,谁知用了十年时间才达到理想效果。 我知道自己变得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受人青睐了,但是对食物的渴望却难以摆脱……读过这部剧,让我意识到自己对食物的依赖源于缺爱~那我以后会好好地爱自己,也不会再拒绝来自外界的爱,努力让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
成大事者不纠结 良好的品质和习惯,才能增加成功的机率,不断的学习,才能能上社会的步伐。有句话说:只有拼命的进步,才能使自己保留在原地。 前部分是编剧经营企业待人待事的心得和作风,以及对于捐赠的建议,值得学习。 后部分是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尊尊教诲,身体力行,已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努力引导儿子少走弯路,成为积极进取,正直善良,诚信果敢的人
剧情太差了 给人一种硬灌没有营养的工业糖精的感觉 女主照着袁湘琴选的吧 男主倒是蛮适合校园剧的 之后可以选个好本子演演
一个下午,姥爷和文丽就轻轻地走入了我的心房,姥爷最后"像毛主席一样去世了",但爷孙俩的爱却住在了我的心里,勾起了我的回忆,原来我们的童年也是如此的相似!通过这单纯有爱的话语,活泼的字节跳动,一帧帧画面浮现出来,于是身体慢慢缩小,忘记了世俗,回到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小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