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莎莫的500天(500) Days of Summer 喜剧 爱情 剧情 经典 美国 2009 2.1 ★★★★★ 主演 马克·韦布、约瑟夫·高登-莱维特、佐伊·丹斯切尔、杰弗里·阿伦德、科洛·莫瑞兹、马修·格雷·古柏勒 地区 美国 年份 2009 类型 喜剧 爱情 剧情 经典 评分 2.1/10 爱情故事都开始于一个男孩遇到了令他心仪的女孩,而汤姆(约瑟夫?高登-莱维特饰)与莎莫(佐伊?丹斯切尔饰)的之间历时了500天的恋情,则是通过旁白那略带讽刺、很有穿透力的声音缓缓道来的……在这里,人们将
观众评论
等到秋叶被红透
基于经验的叙述,谈不上文化的深层机构的理论分析,权当做自省时可以择选的资料,来做一个近现代文化流变的微观参照。 编剧囿于时空限制,也就是十几年前的书,读起来却满是陈腐的一己之见,自己一面感叹世界发展之剧烈,一面唏嘘要著成经典之作何其难也! 总而言之,此剧的题目大而化之,内容交错繁杂、条理不清、论据不足,仅供一般的广泛观看,观看后收获是比较少的。
第一遍读过可以说是有些难懂,但字里行间还是可以读到对于生命的独到见解,不是每个人都是克林索尔,但克林索尔可以是每个人。
心理治疗并不只是解释来访者的行为,而是发展来访者的心灵,扩大来访者心灵对痛苦的容忍能力、提高思考能力和改善人际关系的能力。运用到在日常生活和交流中,则是倾听对方、会共情、调节好自己和对方的情绪,从而洞察对方,找到突破口,促使其改变。 PS:整体不好读,很多内容和概念相对抽象。如果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话读起来更顺畅些。
约瑟夫·高登-莱维特从作家的人文角度和十年麦肯锡、十年央企华润的所学所用,结合他理解的以曾国藩为代表的东方管理智慧,讲述了“想成事,能成事,持续能成事”的观点。 要持续干事,也要相信命运,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看剧。 “得志行天下,不得志善其身” 得势了,敬畏天理守住道德;不得势时,完善自身持续做事。 不要停止做事,把事做好,留在牌桌上,与运气对赌。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群居守口,独居守心” 书中还有很多编剧实战验证过的观点和方法,是本学习的好读物。
正在减肥的我有缘读完这部剧后,感觉自己接受了一次心理治疗。虽然坚持步行上下班和多吃蔬果少吃肉,但我总是痛苦于自己的胃口太好,即便吃得再饱,不一会儿就饿得前心贴后背,还必须吃夜宵,否则就会饿得睡不着。 并且,不开心时我会更饿,必须猛吃一顿才能解脱。我其实明白自己己并非胃饿,己是一种近似自虐似的心理疾病,因而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食欲,并精心选择食材,才勉强让自己的体重保持在微胖范围。但是每逢佳节胖三斤的魔咒总是无法摆脱,这才在过罢年后又挤进减肥的人群中。 我从初中开始就离不开零食。嘴里不吃点什么,心里就无比焦虑,追剧学习也不能集中精力。这个不良的生活习惯,一直被我使用到现在。因为独处的时候太多了,有了零食的陪伴,才不至于孤单。看到编剧在书中写道,对食物的过度需求,是因为爱缺失时,竞戳中了我的泪点,湿润了眼眶。 初中我就离开了母亲,到父亲身边上学。父亲是个严厉而粗心的家长,他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工作,早出晚归的忙碌,由着我自己吃食堂自己求学。父女俩的卧室,即便门与门之间仅隔着十几步的距离,具有封建思想的父亲,却从不允许我跨进他的住室,他也很少来我的住室关心照顾我。导致我俩每周难得见上几面,即便在食堂偶遇,也难得说上几句话。父亲以为把我带出了农村,给足了生活费,就给我提供了最好的生活。事实上,我一直觉得是他让我变成了孤儿,因而特别想念温暖的老家,以及家里的妈妈和哥哥。 那段时间,我经常生病住院。爸爸的下属们便会买些点心来医院看我。妈妈也会闻讯而来照顾我,给我买各种好吃的。渐渐的,我就离不开零食了。全家人都以我体弱嘴馋,也都惯着我依着我,让我吃得理所当然。 那时,公公和我爸是同事。分管后勤的他见我体弱孤单,逢年过节以及天寒地冻的,就会安排厨房给我吃小灶,改善生活。住在附近的婆婆也是个心善的好人,但凡家里包了饺子蒸了包子,就送点给我尝尝,把我当成自家孩子似的怜爱着。长大上班以后,收到老公托人转交的情书,我竟然觉得非常好笑。我们一起长大,同校上学,彼此之间熟悉得如同左右手,也知道彼此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爱好兴趣也迥然不同,怎么可能谈恋爱呢?被拒绝的他并不灰心,反倒像父兄似的呵护照顾着我,还经常从家里带饭菜给我吃~久了,两人便在一起了。 那时,我以为这种亲情就是爱情。婚后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水深火热。生了孩子以后,我的体重从当初的四十公斤增加到七十公斤,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肥婆。仅存的一点骄傲,被失望的婚姻和肥胖的体重击跨了,我开始沉迷牌桌,不修边幅,好吃懒做地消磨着时间。 母亲和婆婆的相继去世,让我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我爸和公爹的生活。儿子升初中后的英语成绩倒数,让我开始正视和反思自己的生活,随后就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选择,放弃现有的一切,带儿子进城上学。 起初,我们娘俩租住在地下室里,我边写作边揽了三份和文字相关的杂活,辛苦赚钱。儿子也很争气。成绩稳步上升,并最终考进了重点高中。娃爹这时方才认可了我的选择,租了套房给我陪读,并且自己也搬来同我们一起生活。儿子考上大学以后,我们搬进了自己的新套房居住,工作也调进了城关,就此安身立业摆脱了以往那个让我颓废的环境~原准备用八年时间圆梦,谁知用了十年时间才达到理想效果。 我知道自己变得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受人青睐了,但是对食物的渴望却难以摆脱……读过这部剧,让我意识到自己对食物的依赖源于缺爱~那我以后会好好地爱自己,也不会再拒绝来自外界的爱,努力让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
看完以后想做一个理疗师 如果我还来得及 干笑两声 梦想会不会迟到不知道 毅力最强 请带我坚持着冲出宇宙!
看完《和莎莫的500天(500) Days of Summer》觉得男人很悲催,看完《和莎莫的500天(500) Days of Summer》觉得女人天生就是悲剧,总之心里是堵着的,没有一丝正能量的东西,人终究还需要根植在内心深处的东西,乐观、积极、向上才能无愧无悔。
节奏还可以再加快点,废话和旁白有点多。优点是全员智商在线,小田这个胆量可以去参加密逃。先观望一下,后面精彩的话再改分。
里面的几个故事一直回荡在心头。 那个从小就秃顶的少年,幼儿时期靠着自己的秃头赚取小利;有觉醒意识的时候,懂得隐藏自己的弱势;当被孤立的时候,他在学校大会上奋力反驳一击的时候让人振奋;报复后又想去讨好别人的心酸;最终因为角色饰演实现了自己的特色,这个孩子终于融入了集体。 一个有缺陷的孩子,是如何一步一步地被集体接纳,这不仅是学校的事情,也是个人与家庭的故事。 第二个人物是桑桑。提到他我就想到他在课堂上努力看剧的身影,他想做好自己,却被老师同学嘲笑,最后被集体排斥。所幸,桑桑是幸运的,他有爱他的大伯,爱感化了他。他从一个无赖少年转变为一个有担当的好少年。 最后一个人物根鸟,是最触动我的一个人物。怀揣着帮助别人的梦想一直努力前行。因为梦想他可以冲破峡谷里残暴,但梦想可以突破一切困难,却摆脱不了纸醉金迷与自我怀疑。 城市,一个文明的都市,现代化的代名词。有人在这里奋斗一生,赢得了自己想要;有的人沉醉于纸醉金迷,虚幻飘渺的世界。根鸟的梦想在莺店被搁浅,最终他自己独自走在终极目标的大道上,我想他内心是感伤的。 就是不知道根鸟会不会后悔?
粗略读之竟亦会使我内心平静许久。 等他日得闲必将好好慢慢研读其原篇古文五千言。 期待与马修·格雷·古柏勒超近距离的灵魂碰撞!
这本穿越文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本剧集了,更新再快点就更好了,期待后面的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