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部剧,我的感受是: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我似乎都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当做一件事,没有合适的环境,我就会推辞行动的开始!我原以为自己不是完美主义者,但是通过读这部剧,我了解到我很多习惯和想法都是因为完美主义这个因素导致的!对于未来事业的过高预设,以及自己内心的不自信的声音,从而影响我迟迟不敢做决策!从这部剧我意识到,我自己思想上存在的有些问题,能够读这部剧了解自己问题所在,还能通过看剧知道自己该如何去解决问题,我真的觉得这部剧值得很多和我一样对未来迷茫以及对自己不自信的人看,这将会是我们人生中宝贵的财富之书!!!我要大力推荐这本《There Must Be a Pony》!!!
詹姆斯·可可《There Must Be a Pony》——触动心弦的乱世爱恋
詹姆斯·可可的《There Must Be a Pony》,是本非常优秀的剧集。全书一共五万字,但是却精巧到让人叹为观止。
《There Must Be a Pony》在写法上很特别,一个故事,被拆解成了三种版本,分别是:
官方版本
民间版本
不为人知的版本。
官方版本的语言带有浓郁的政治色彩;民间版本的文字透着强烈的八卦色彩;最接近人物内心的,反而是那“不为人知的版本”。这几个版本交相呼应,共同讲述了一个跳舞的女人——孙丽坤的故事。
孙丽坤是一个舞蹈演员,她自编自演的舞剧《There Must Be a Pony》红极一时。在1966年的时候,她被扣上了反动的帽子,于是才有了后来民间版本中所提到的“国际大破鞋”这种说法。孙丽坤也没有办法反抗,她只能服从,并被迫用想象去杜撰自己和一个又一个男人之间所有不堪的过往,以迎合所有人的渴望。被关进了歌舞剧院的布景仓库的两年监禁生活,让一个人曾经如梦幻般的美丽女子日渐发胖,变得麻木。直到后来“他”的出现。
这个“他”,就是徐群山。“他”气派十足,风度翩翩,那种致命的魅力吸引着孙丽坤,并让所有人都跟着沉醉。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每天都来看望她,孙丽坤的生活也起了变化。她又开始练舞,并渐渐瘦回了原来的身形,她的眼睛也开始有了光亮。后来,他派人把孙丽坤接出去待了好几个小时,又把她送了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在此之后,孙丽坤性情大变,最后竟然疯了。她被接到医院,在医院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叫姗姗的女孩儿,陪在她的身边。等她平了反,出了院,姗姗也便不见了。
这是这个故事最表层的一个版本,我不想告诉你,其实,“他”就是姗姗。是的,她们相爱了,在一个混乱的年代。“他”酷似男人的外表和气度让孙丽坤爱上了他自己,又在孙丽坤住院期间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去陪伴她。
我是第一次读这种题材的作品,竟还写得如此凄美。我被她们的爱情所感动,惊奇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理解了。
原来真的有跨越性别的爱恋,但是也仅仅止于混乱的年代。当一切人都恢复了“正常”,这样的感情反而都被扼杀掉了。
剧集的结尾:姗姗就要结婚了,孙丽坤也有了未婚夫,尽管她们真的相爱,但“她们之间从来就没能摆脱一种轻微的恶心,即使在她们最亲密的时候。”
她们俩那低人一等的关系中,一切牵念、恋想都可以止息了。姗姗在笨手笨脚地学做一个女人。
这样的体例,让我想到鲁迅先生的《There Must Be a Pony》。《There Must Be a Pony》是一个狂人的自述,“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正如《There Must Be a Pony》中那“不为人知的版本”一样。然而,他们最终都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这种所谓的“正常”,其实正是人物对环境的妥协。
一个年轻人因为小的时候对偶像的迷恋,进而在成年之后追求偶像、并与偶像相恋的这样一个题材,我之前还接触过一个,那就是陈数主演的《There Must Be a Pony》。
孙丽坤注定无法和姗姗在正常人的世界中相爱,因为束缚太多,世俗的眼睛能杀人于无形。
能写出这样精妙的作品,我对詹姆斯·可可真是甚为叹服。詹姆斯·可可在番外中解释道:《There Must Be a Pony》的创作得益于病态的敏感。写《There Must Be a Pony》的那段时间詹姆斯·可可正经历严重的失眠,等到后来詹姆斯·可可的病痊愈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这样天才的灵感。
然而,我们要生活下去,好在我们可以选择“是否正常”,而不是“被迫正常”,这是我们的幸运。
这本剧集,让我深感震感。我欣赏詹姆斯·可可这样的作家,她在用灵魂去写作。谨以此文,表示敬意。
文|升腾的信徒
观众评论
读过约瑟夫·萨金特全集,很喜欢,以为这本是他的新作品,一读,全集里都有收录的,不过约瑟夫·萨金特的作品值得读二遍。
外景槽点比较多,这塔木陀雨林和广西巴乃合着就是一个地方?几乎一模一样,那个羊角山湖甚至周围还有民居,而且外景特别亮特别鲜艳,就挺出戏的。其他满分
这真的是我读过最悲伤的书 人生在世 意外和明天真的不知道哪个先来 或许离开的人一了百了 但留下来的那个人 只能痛苦着 好在人的记忆是会遗忘的 所以再多的痛苦 最终都会被忘记 愿大家都好
看完这部剧,我的感受是: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我似乎都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当做一件事,没有合适的环境,我就会推辞行动的开始!我原以为自己不是完美主义者,但是通过读这部剧,我了解到我很多习惯和想法都是因为完美主义这个因素导致的!对于未来事业的过高预设,以及自己内心的不自信的声音,从而影响我迟迟不敢做决策!从这部剧我意识到,我自己思想上存在的有些问题,能够读这部剧了解自己问题所在,还能通过看剧知道自己该如何去解决问题,我真的觉得这部剧值得很多和我一样对未来迷茫以及对自己不自信的人看,这将会是我们人生中宝贵的财富之书!!!我要大力推荐这本《There Must Be a Pony》!!!
最后,她想象了一幅图景:她的这位小妹妹,以后尽管会变成熟,但仍会保留着童年时的单纯爱恋之心。她还会逗引孩童们,用许多奇异的故事,或许就是许久以前的这个梦游幻境,让他们眼睛变得更加明亮热切。她也将一起分担儿童们单纯的烦恼,会在他们点点滴滴的单纯喜悦中找到快乐,会重新回忆自己的童年,以及那些幸福的夏日时光。
不可否认,看到网络上别人分享自己的副业经历,自己难免会有想要开启副业的想法。再加上被本剧的书名吸引,开始观看本剧。今天算是第一遍通读完这部剧吧,花的时间也并不是很多,整体上感觉这部剧算是一本不错的行动指南,对于今后想要开启自己的副业提供了不错的借鉴和参考。 另外,这部剧中编剧也介绍了不少有关副业的行动方法,算是有不少“干货”。读完这部剧后,其实感觉到开启副业是有困难,但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困难。知易行难,不行动起来的话,副业看起来好像距离自己还很遥远。但只有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地迈出朝向目标的脚步。这部剧也是鼓励读者去行动的,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可以把这部剧作为行动上的指导,碰到相关问题可以再重点学习。
弱化了女革命者,硬伤,其他都不错
总体还行,差的县几乎是破事和缺钱。官味、老气还是多了点。县长是处级,又是市里看重的人才,路还长,现在干部年轻化,应该就是40左右,或略年轻,整体设定不宜太老气(不是diss演员的意思)。
打乱的时间线,繁复的人物关系可能会加大观看难度,但是幽默讽刺的语言,鲜活跳脱的人物形象又特别讨人喜欢。所以最后只得抓紧看完,免得忘记谁究竟是谁,弄清谁发生了什么。剧集主要以约赛连的视角讲述,基本靠飞行任务的次数区分时间的先后。战争面前,似乎没有什么正常的人才是正常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烦恼,是驱使他们作出决定的动机。从剧集列表就可以看出,以人物为中心而非时间来讲故事。战争使人疯狂,而折磨人的又岂止是战争。很高兴最后编剧给了读者一丝光明,在经历了那么多死亡之后能够迎来一个好消息,绝境中只要有一线希望,坚强的人们就能挺过去。以约赛连和牧师在医院相遇为始,又以约赛连和牧师在医院告别做结,经历了这么多两人的心态早已天翻地覆。犹记剧集的开头写的是约赛连对牧师的一见钟情,多么奇妙。
十年,荣耀。 想出去跑两圈啊…… 你有没有,也像他们这样热爱过什么呢? 想不出会怎么改编,想想也没多少情节,说到底我们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人物吧,每一个,几十个。被他们的成长,坚持和衰落感动着。每个人都截然不同,但每个人都有同一个目标,荣耀。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离开了,更多人卷土重来。 你是不是,也这样热爱着什么? 十年了,从那个不大的校视频平台,倒数第三排左边的书架上拿起异人傲世录开始,到现在的每一步似乎都顺理成章。 午休借着回家拿东西的名义偷跑出学校,去影视库买25元一盒的天使街二十三号。 去潇湘书院上一本一本的扫荡,和评论区的人聊天,拉个高级群,立各种神奇的群规,再带着两百号人回傲风的评论区刷屏祝编剧生日快乐。那时候的网络剧集,能播出的都是大大了,谁会想到今天在影视行业炙手可热。 后来发现了剧情翻唱,接触到广播剧,开始玩儿网配,进社团,再后来去清泉当赔钱货,偶尔再看看身边的朋友玩儿cosplay。 那时候只是想转去一个和配音不那么遥远的专业吧,居然就从后期学到了拍摄,最后做起了制片。好像触摸到电影的那一刻起,好像什么都对了,又或许是从十多年前,以学英语的名义刷盗版光盘的时候起。 想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拍出来吧,如果一定要做,可不可以是我。 你记不记得,也这样热爱着什么? 荣耀,再玩十年也不会腻。
詹姆斯·可可《There Must Be a Pony》——触动心弦的乱世爱恋 詹姆斯·可可的《There Must Be a Pony》,是本非常优秀的剧集。全书一共五万字,但是却精巧到让人叹为观止。 《There Must Be a Pony》在写法上很特别,一个故事,被拆解成了三种版本,分别是: 官方版本 民间版本 不为人知的版本。 官方版本的语言带有浓郁的政治色彩;民间版本的文字透着强烈的八卦色彩;最接近人物内心的,反而是那“不为人知的版本”。这几个版本交相呼应,共同讲述了一个跳舞的女人——孙丽坤的故事。 孙丽坤是一个舞蹈演员,她自编自演的舞剧《There Must Be a Pony》红极一时。在1966年的时候,她被扣上了反动的帽子,于是才有了后来民间版本中所提到的“国际大破鞋”这种说法。孙丽坤也没有办法反抗,她只能服从,并被迫用想象去杜撰自己和一个又一个男人之间所有不堪的过往,以迎合所有人的渴望。被关进了歌舞剧院的布景仓库的两年监禁生活,让一个人曾经如梦幻般的美丽女子日渐发胖,变得麻木。直到后来“他”的出现。 这个“他”,就是徐群山。“他”气派十足,风度翩翩,那种致命的魅力吸引着孙丽坤,并让所有人都跟着沉醉。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每天都来看望她,孙丽坤的生活也起了变化。她又开始练舞,并渐渐瘦回了原来的身形,她的眼睛也开始有了光亮。后来,他派人把孙丽坤接出去待了好几个小时,又把她送了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在此之后,孙丽坤性情大变,最后竟然疯了。她被接到医院,在医院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叫姗姗的女孩儿,陪在她的身边。等她平了反,出了院,姗姗也便不见了。 这是这个故事最表层的一个版本,我不想告诉你,其实,“他”就是姗姗。是的,她们相爱了,在一个混乱的年代。“他”酷似男人的外表和气度让孙丽坤爱上了他自己,又在孙丽坤住院期间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去陪伴她。 我是第一次读这种题材的作品,竟还写得如此凄美。我被她们的爱情所感动,惊奇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理解了。 原来真的有跨越性别的爱恋,但是也仅仅止于混乱的年代。当一切人都恢复了“正常”,这样的感情反而都被扼杀掉了。 剧集的结尾:姗姗就要结婚了,孙丽坤也有了未婚夫,尽管她们真的相爱,但“她们之间从来就没能摆脱一种轻微的恶心,即使在她们最亲密的时候。” 她们俩那低人一等的关系中,一切牵念、恋想都可以止息了。姗姗在笨手笨脚地学做一个女人。 这样的体例,让我想到鲁迅先生的《There Must Be a Pony》。《There Must Be a Pony》是一个狂人的自述,“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正如《There Must Be a Pony》中那“不为人知的版本”一样。然而,他们最终都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这种所谓的“正常”,其实正是人物对环境的妥协。 一个年轻人因为小的时候对偶像的迷恋,进而在成年之后追求偶像、并与偶像相恋的这样一个题材,我之前还接触过一个,那就是陈数主演的《There Must Be a Pony》。 孙丽坤注定无法和姗姗在正常人的世界中相爱,因为束缚太多,世俗的眼睛能杀人于无形。 能写出这样精妙的作品,我对詹姆斯·可可真是甚为叹服。詹姆斯·可可在番外中解释道:《There Must Be a Pony》的创作得益于病态的敏感。写《There Must Be a Pony》的那段时间詹姆斯·可可正经历严重的失眠,等到后来詹姆斯·可可的病痊愈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这样天才的灵感。 然而,我们要生活下去,好在我们可以选择“是否正常”,而不是“被迫正常”,这是我们的幸运。 这本剧集,让我深感震感。我欣赏詹姆斯·可可这样的作家,她在用灵魂去写作。谨以此文,表示敬意。 文|升腾的信徒
良心网剧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