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nglys
地区
年份
2004
类型
评分
3.3/10
In the small rustic town of Layton, Texas, a legend exists. A legend that speaks of a mysterious, so
观众评论
非常好看的书,比其他本她的书好看,很舒服,很文艺,很安静,很喜欢
综合了许多本剧的精华,编剧文笔流畅,各方面资料能引用得当,书写的引人入胜,不足之处前期铺垫有些多了
案例比较具体,有可操作性,思想理论比较系统,不妨试试看,反正也没有坏处,你说呢?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天才和疯子有时只在一念之间。天才和疯子有种相似点,他们都极度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非常单纯,也非常专注,且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先说疯子,他们有的天真得智商与孩童无异,有些也很单纯(或者说专注)但他们有非常严密的罗辑思维,他们甚至有异于常人的优越感,他们知道世间很多普通人理解不了他们,于是他们成了异类。天才呢,他们非常聪明,智商很高,逻辑性强,反应快,接受新事物快,他们按照普通人的人生轨迹活着,然后可能某时某刻,灵光一闪,一个什么契机,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了,然后就成了世俗不容的疯子,这是“走偏了的天才”。而那些钻着钻着,能把自己钻出来,摘出来的天才,他们清醒、理智,回归了普世价值,仿佛一直在走高压线,要非常小心,不然,,就要万劫不复,像书中出现的很多人物,包括那些天才患者、从精神病医生变成的患者就走偏了。 那天才和疯子的界限在哪?天才既有疯子那样肆无忌惮、天马行空的异想天开,也有能力和意志把这想象一点点证实,期间可能要付出无数想象不到的困难,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但他们乐在其中,他们也愿意把这些成果慢慢地分享给普通大众,想办法让普通人接受他们,理解他们,互相融合(突然觉得这不就是“科普”?)。而很多疯子就只是想想而已罢了,他们对凡人的孤立很失望,也不屑于与之为伍。。所以也可以说某些疯子其实是某种意义上的聪明到极点的天才,某些天才也是某种意义上敢想敢做的疯子,重点在于不仅敢想而且敢做,并且实现了,而且没有丧尸理智。 绕来绕去写了这些,总之,这部剧,个人认为非常值得一读再读,不过既有精华,也有糟粕,这很正常,有好多集数听了好几遍(比如棋子),有些集数就过得很快。 一刷感受就是这样,非常浅薄,准备再刷。
每个有生命的东西都渴望偎依点什么,紧贴点什么,或者彼此相拥相抱,但是从中得到的只是痛苦和绝望。
那些老树裸露在外的枝桠显露的萧瑟,在稀薄的薄雾靠近后,像极了南苑青石板极古旧的那条街上布满霜雪的卖棉花糖的奶奶,刚刚卷的棉花糖,绵软的递给伸过来的迫不及待的粉嫩小手一般,落入我枯朽的眼眸。一草一木,平常停不下的脚步,无法从手机收回目光,给予最平常入眼的细微的世界。 三个小时,目睹了微笑与善意交汇时的美好。坐落在半山腰处的那户人家,走到门口就能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景色,我略微浮躁,拿手机拍照时的粗浅,抵不过低头沉溺虚拟风景的浅陋。其实,每年都会回去,风景落寞,深山人未识,却独享一份的自然。 而我这两年也变了很多,大一的时曾天真的写下“人选择一样事物称为喜欢时,不是随便就能选择。当你选择时,里面有你的生活态度,有你的心态,有你的过去,也会有你的未来,一切都在其中清晰可见。而随便做出的选择,随便的一点代价都有可能让人崩溃。认真的对待选择,从来没有人因此抱怨认真有错,就算不是很好,但也能在世界里支撑着你的生活,足够了。”“拍照或许能留下纪念,但不曾踏实去感受那一刻,回忆时多少会显得冷清且不安。” 风声萧萧,一人牵一马,马吃草,人听着风带来的苍白,却婉转成言。双手合十“请把我的祝福带去远方,下一个人听到你,会温暖。”群山悄然,风声呼呼,便是挥手道别。 群山所起,呼啸而过。看见一条狗,眼睛是红色的。转瞬之后的呆滞。
优秀的职场培训教材,有理论、有案例,还有实战技能,而且三观也正,没有许多成功学剧集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内容。早二十年,看了会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现在看了也就看了,心如止水,死水难以微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