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农庄Barnyard 喜剧 剧情 动画 家庭 美国,德国 2006 6.6 ★★★★★ 主演 史蒂夫·欧德科克、凯文·詹姆斯、柯特妮·考克斯、山姆·艾里奥特、丹尼·格洛弗、旺达·塞克丝 地区 美国,德国 年份 2006 类型 喜剧 剧情 动画 家庭 评分 6.6/10 《疯狂农庄》讲述了一个名叫奥蒂斯(OTIS)的奶牛的快乐故事,这头无忧无虑爱好聚会狂欢的奶牛,不但喜欢唱歌、跳舞,更喜欢拿人类来开玩笑。奥蒂斯和他那受全农场动物们尊敬的父亲BEN不一样,和博学多识的老
观众评论
还是很有实际用途的书。一些常见的沟通问题还是可以帮忙解决的。对自身和他人行为了解更多更透彻帮助自己找到合适的人。
因为喜欢兰亭序而入坑读,情节倒是紧凑能让人一口气读下去,但读完勉为其难只可以给三星半。属于那种勉强可以给对这个领域感兴趣的人推荐,但是自己放下就不会再读的书。四舍五入三颗星吧。 全书谋篇布局还不错,看得出来是先写了提纲后作的,不像某些网文作家随手写,随手挖坑,写红了再想办法填。全书有完整的世界观构建,宏大且无大疏漏,相对难得了。 但是我对编剧有几个不满。 1、既然是整体忠于历史而不是架空剧集,那么你可以各种虚构人物、事件+阴谋论,但最好不要和史实有明显冲突,有冲突之处也应该以“事实如此,但因合理理由xx,被世人/史书改为xx”这样的逻辑掩盖过去,如刘洎这样处理,我是可以接受的,李承乾可能也和历史较为接近,但李泰这个宠儿绝对是在书里被夸张了,细究的话冲突应该比比皆是。 2、为了复杂而复杂,尤其是二、三两部,颇有点侦探剧集本格派炫技的感觉,但是你又不是写侦探剧集的,又写不出什么有新意的计谋,还不如把这些缩缩水,全书缩成两本正好。如果说一开始男主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的时候,做事的主要动机就是为养父报仇,直接刺杀魏王然后归隐山间不就得了?因此牵连不会死超过10人吧?非要写完三本剧死满一千人? 3、为了侠客而侠客。全书人物都透着满满的侠肝义胆,哪怕是宋兵乙,也都为了上一级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是否真的伟大的目的,随时随刻抛头颅洒热血,被抓前都是立刻服毒,万一被抓都是宁死不屈。一个两个我接受,各个都这样我就看到怀疑人生了。另外,天刑盟的人这样我还好理解一点点,吴王这个角色塑造我是最不能忍的。李恪从小顺风顺水,得到李世民万般宠爱,官阶吓人,也曾因为骄横等事被李世民责罚,史书中这样的人也被塑造成和男主生死之交,万事社稷为重,恨不得脑袋绑在裤腰带上天天一起上战场,我无法理解。 4、玛丽苏。啊啊啊真是苏入骨髓,是不是每个网文编剧都是这个毛病?全书因男主而死之人大概有上千人,直追柯南。处处逢凶化吉,所有适龄女青年都对他爱到死去活来,但同一拨的弟兄则99%需要在适当时候为了他而肝脑涂地。至于女青年们,当然除女主外,大部分都需要先后为救他而殉情。这种安排,中学的时候看看还行吧。 实在是忍不住吐槽了一整篇。
老三说:“你活着,我就还活着,你死了,我就真正的……死了”,一句多么催人泪下的话语;他还说:“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三个月了,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一个多么潸然泪下的承诺。 看完这本著作,我的心情被结局揪得久久难以平复,脑子不断闪过书中各种暖人心的细节,闪过老三和静秋从相识,相知,相爱最终到相离(天人永隔)的过程,再次不禁感叹,命运如此多舛,有情人还是最终相隔一方。这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真实存在所以更扣人心弦。我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去表达自己心中对静秋和老三之间那种情感的理解,我想,简单概括,美好但艰辛。 在文革时期,爱情在当时被列为资产阶级,人们对此十分隐晦绝口不敢提,因为有各种成分因素,稍有不慎就会被阶级化批斗,所以就算是两个相爱的人产生了浓厚的火花在当时也只是形容两个人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用文中一个比较含蓄的词表达,谈恋爱=谈朋友。因此,处于当时那个时代背景下的静秋,她既有着初恋女孩的懵懵懂懂以及对爱情的向往和好奇,也有着碍于身份的忐忑担忧,这种害怕不安让她一直对老三躲躲藏藏,不敢真正表达自己的心意。而老三处于高干家庭,思想积极向上,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关心着这个敏感的女孩。他的爱让人感动,但他的结局让人惋惜。看完他们的故事,我心中只有一个感受,不同时代的爱情有着不同的魅力,五六十年代的爱朴实真挚且动人。看到他们,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我从不羡慕当代轰轰烈烈的爱情,只为那爷爷奶奶互相搀扶散步的身影注目不停。 另外,《疯狂农庄Barnyard》还有另外的收获: 以前,人们问我什么是爱?我不懂 现在,人们问我什么是爱?我还是不懂。 将来,人们问我什么是爱?我也许会懂。 原谅自己还是不能用很到位的文字去描写出书中的精辟,心中的感觉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想引用他人精彩的剧评,但是想想还是作罢,这部剧其中奥秘还是得自己去发现去体会。读之,对于什么是爱会有进一步的理解。一部经典催泪之作,读之,我幸。
人要阔得起。也要穷得起,阔不槽钱,穷就挣钱。能阔,能穷。在人世间也要自称雄!!谢谢!
文疏才浅又浮躁的我每每读诗就开始浑身别扭,但里尔克给我的感觉不是。 曾经有朋友和我说「我觉得你变好了,你变得能够共情了。你会对世界充满关爱,体会他人了。」虽然我非常不认为我是这样的人,但里尔克就是吧,用自己的孤独爱着世间万物,并且写诗,赞美它们。 用情欲写作,用情欲生活。一切都本其自然。 (冯至先生的序写的太美妙了,我喜欢冯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