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skap! 其他 挪威 1985 1.0 ★★★★★ 主演 Lise Fjeldstad、Pia Borgli、Ole-Jørgen Nilsen、Per Gørvell、Eli Doseth 地区 挪威 年份 1985 类型 其他 评分 1.0/10 《Galskap!》是一部精彩的其他作品,挪威出品,Lise Fjeldstad、Pia Borgli主演。
观众评论
耗时十一个小时!用了三个月断断续续读完了。 与其说是一位心理治疗师和访客们的治疗故事,倒不如说是一个双向奔赴的情感交流。来访者遇到的问题其实也是我们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只不过在书中表现得更加极端了。 我们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成长,这是一个缓慢且又带着一定痛苦的过程。既然无法规避痛苦,那么就去承认它好了。朱莉不知道明天和死亡哪一个会先来到,她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而活,当她开始改变的时候,就不会一味关注到痛苦。生活只给她两个选择的时候,两个选项她都不喜欢,那就“两个都不选”!她宁愿大家在她的葬礼上面放声大笑。生活给她开了一个致命的玩笑,她无法改变局面,但可以尽情地去嘲笑生活!荒谬!残酷!可笑!命运也就只能这样去捉弄世人。朱莉、约翰、瑞塔,在不断谈话中我看到了他们独有的可爱和可敬,不是病人,只是一群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书到了结尾,他们的故事却没有结束,我们的也没有。不妨找个人聊一聊,我们还有大把时间。
陀叔出身没落贵族家庭,和一群没有人性的囚犯们在一起,谈什么都是图然。 引导我观看的动机是有人把陀叔的这本著作与萨特相提并论,论人性的虚无。
这是一个通过观看疗愈灵魂中那些数不清道不明的苦痛的故事。 他:以前,这里有爱。如今只剩一个人。 她:两手空空,一无所有,除了那些破碎的幻想,什么都缺。 不被人认为是病痛,也永远不会被诊断出的困扰,没有医师感兴趣,因为它们的微不足道,难以名状。这些迷惑的、虚幻的、荒谬的、转瞬即逝的思绪令人筋疲力尽。 书永远是足够的,它们从不停止爱看者,它们是变幻莫测的世界中的固定一点——活着,爱里,死后。观看是一段无尽的旅程;一段漫长的、不会结束的旅程,会把人变得更温和、更有爱、更宽容。每读一本剧,都会更了解世界、事物和人,窥见生命的幽密和意图。与自己和平共处,诸事归位。 他在阿列河流的眼泪,似乎清空了心里更多的地方,他可以用芳香、爱抚、父亲的爱……以及她来填满那些最初的空隙,还可以挤进对朋友的喜爱以及如诗风景。在悲伤的覆盖之下找到一个地方,在这里,情绪和快乐可以与柔情及领悟并存,这个领悟就是:他终究是可以被爱的。 如此一来,余生易度。
还行,读了别人的一生,多了一种体验,虽然里面很多东西/生活方式,我不会选择,那并不适合我
口语四大方法: Skill One挑个大的 Skill Two拣实心的 Skill Three捏软乎的 Skill Four自产自用 这类英语思维很有必要,英语学习是需要这样理顺英语句子的结构,减少开口说英语的困境,加快英语口语的实操行动。方法很好,关键还是要训练!
你要知道 时间是向前走的 河流是要汇入海洋的。当你抱怨看不到的未来时,你是否知道,你的角色,其实是时光之轮之所以能够精确地转动到未来的该有的样子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小齿轮。一口满是苹果花香的蜜蜂,一杯混杂烈酒的四色鸡尾酒,一个关于海的谎言,他或她的出现,都不是巧合,生命的每个时刻都是独有且有意义的。所以,何不快乐地为那些痛苦的骤变,告别,悲伤和误解 献上你最真挚的祝酒词,敬 独一无二的生命! 敬 不败的时间! 敬 这生命与时光编织地永恒的记忆!
没有经历过病痛的人有资格或者说真的能感受到被病痛折磨的痛苦吗,真的理解想要有尊严离开这个想法吗?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观念,不同的经历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塑造出对于死亡对于活着的不同的观点…对于家庭感集体感更强的亚洲人来讲,的确,死亡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个家庭的事,它牵扯出来的东西很多也很复杂 看了书中被采访的事件,我好像倾向于认同安乐死合法了…不知道这跟我性格软弱不坚强害怕疼痛有没有关系…可能至少亲眼见过后的我们才更有发言权吧 最后 一句题外话,我不大喜欢这部剧的翻译…读起来费劲的感觉(让我想点评为一般…)当然,可能也是这个话题本身比较沉重吧… 但怎么说呢,这部剧带给我们的是对安乐死这一选择以及安乐死合法与否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讨论,还是很有意义的~
看完哭惨了,胡家各个都是泪点,最爱君山姐夫,真的是个人精呀,粗中有细,看人透彻,小聪明和大智慧都有,小满崽子一开始很讨人嫌,后来成长起来也是个血性汉子,岳老子一直畏畏缩缩,胆小怕事,在国家大义面前从未胆怯过,奶奶是一家的精神支柱,深明大义。什么是战争?战争鼓舞着人内心深处的勇气,让生者坚强惜福。我想,要是让胡家生活在当下,不在炮火动荡中,也能为社会国家作出贡献吧。
大道至简。 常怀感恩之心,常怀利他之心。 控制欲望,秉持正念。 多做反省与自省。 道德和哲学相结合的人生理念,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去践行。
通过比较浅显易懂的名人故事分析人类的心理现象,是比较好入门的一本心理学剧集。其中也不乏一些哲学性的探讨。 我们了解心理学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更好的理解自己和他人。从丘吉尔、卡夫卡、牛顿等名人的故事到社会大众以及少数群体、社会边缘人的心理分析,最后一章以医生/个人的角度出发看待社会心理问题,涵盖了方方面面。 其实现在看这样的书没什么太多的感觉——人真的都很烂,大家都一样的烂,对于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宁愿听他们讲故事,也不想再说太多。见过愿意积极改变的人,见过推开一切放弃自我的人,也见过踌躇不前却依旧踌躇满志的人,形形色色的人们,“我”太渺小了。 从社会到家庭到个人,包容与接纳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的,执着于外界的标准和极端化发展,我们永远都不会好。 我们从出生开始呼吸到第一口污浊的空气,便开启了一生的自我治愈。
差点让人心碎。在快速浏览到后面时还好看到了不错的结局。不然的话,总是让人心存遗憾。
龙帝也追好久了,也有美好的回忆,但如今真的看不下去,感觉老妖的文笔真的变得不行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本剧集如果内容没有可看性,那是真的没什么看头了,,,(基本所有剧集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读者只是陪着主角成长)
Galskap!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本山大爷一出手,娱乐圈热点全都有,武侠讽刺喜剧。
看到结局,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好在苦尽甘来,三个孩子都已经回城工作并娶妻生子,生活平稳。卖血之路,一次又一次卖血,真的好怕他在哪一次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编剧我谢谢您了勒笔下留情,呼~幸好幸好。 许三观的一生,是苦难的、残忍的一生,他靠卖血支撑着自己和家庭度过了艰难时期,顽强地战胜了时代和命运的捉弄。 这位父亲是位超级英雄! 第一次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四叔说:“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作为一个没有卖过血的城里人,许三观想必受到了一种尊严上的挑战,和阿方和根龙一起去医院“老血头”那里卖血。“卖血前要猛喝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 一次可以卖四百毫升的血,足足有两碗; 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 卖血就是卖力气,先是花出去,再去挣回来...” 卖血之后叫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也是每次卖血之后的标配餐。 然后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已经是十年后, 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为了赎回搬走的家具而卖血。 第三次卖血,因为睡了腿断了的林芬芳,为给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好报答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等政治运动,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想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第五次卖血,“文革”来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于是一乐和二乐就上山下乡去了。 一乐下乡回家休息了十天,瘦骨如柴,身体虚弱,为了给一乐二乐补补身体,逢年过节给生产队长送点礼,好让他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不再这么累而卖血。 第六次卖血,距上次卖血不到一个月,二乐队长进城来到家里要请他吃饭和送礼,可是家里什么都没有,没鱼没肉,没酒没烟…为了让二乐在生产队里能受队长照顾,也指望二乐能尽早抽离回城。 又才隔了两个月,一乐被诊出得了肝炎,要马上送到上海的大医院去。许三观为了给儿子筹钱治病,决定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在经过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 第七次卖血,在林浦,卖完血后去吃了炒猪肝喝黄酒。 第八次卖血,在三天后,百里的医院里卖的,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全身无力,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许三观委屈的流下了泪水。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炒猪肝喝黄酒。 许三观把卖血的所有知识也告诉了来喜和来顺。 后来听说了许三观的事,在七里堡来喜兄弟去卖血,又让许三观去买了来喜的血。 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许玉兰母子。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已是年过六十了。 “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 但是他的血没人要了,他老了,只有油漆匠才会要。 最后,许三观吃到了炒猪肝,也喝了
中间有过弃书的念头,坚持到最后,看到彩蛋后暗自庆幸后半段的观看,没什么太特别的原因,只喜欢真实,真实的故事最撼人心
额怎么说呢 对于我们家9个半月的孩子感觉也不太适用 唯一觉得就是别给孩子瞎吃东西
老了吗我真的老了吗?或者说 ,我失去了共情能力。为什么读完除了结局的震惊 没有任何波澜 ,为什么为什么。然后,I celebrate mylove to you 是不是一首小黄歌啊,,,,,,,我错了,我连艺术细胞也没有,欣赏也不会呜呜呜
故乡是以父母的存在而存在的,现在的故乡对于我越来越成为一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