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 爱情 新加坡 2000 1.1 ★★★★★ 主演 何蔚庭、Jinn S. Kim、Diana H. Shaw、Luke Sabis、Jessica Hardin 地区 新加坡 年份 2000 类型 爱情 评分 1.1/10 A Chinese gangster falls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with a woman he doesn't know; the woman is mourn
观众评论
何蔚庭的《Still》看完了,除开篇惊艳的几段台词之外,后面的情节和台词都挺让我失望的。 反派的狡猾和城府没创作透,正面人物也没展现出足够的才华和谋略,结尾草草收场,比王跃文官场剧集情节的细腻和心理活动的刻画逊色不少。
看剧努力、技术控的周同学的传记。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成功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突然觉得这书找回了以前的感觉,可能是最后一句话,教收帮派的小孩,或者是贵族纹章我彻底死心了吧
虽然莫名其妙就结尾了,还有点种马,但是喜欢的是罗兰的魔法设定,和龙傲天没啥关系。
一场无与伦比的美的燃烧!那一丝丝的灵性支撑了整个人生!然而终究是唱罢了放下了鲁特琴,就像下山去了的查拉图斯特拉!终究是连自己也一并烧了啊!
看完本文有许多感触,第一次在微读写长篇的读后感,如有不足还望大家指出 许三观第一次字卖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看法,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卖血。而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许多后续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大碗水,卖血后要两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的思想。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 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荫德,为了一乐——这个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得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则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了自己的妻子用来置换新衣。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上了李血头。 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能够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仅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到这时人物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时,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自己的妻子也能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单单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许三观卖血的记忆,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人民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向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文艺女青年味儿太重了,当然另一方面编剧的知识储备还是令我敬佩的。
好剧。Diana H. Shaw先生,创造了石油帝国。一定有成功哲思做内在支撑。我对商业完全不懂,从这本,有点理解了投资。超越钱本身赚钱,就像艺术,拥有创造而创造美。
不错 大家都挺好的 刘涛有点违和
好的爱情大概是了解了他的缺点后,依然会欣赏他并一次次的爱上他。相处的越久,爱越深。
这本感觉比较一般,要不是知道结尾一定会有反转可能读不到最后吧。整体感觉很疲软,前半本的描写在现实和反乌托邦剧集里都有更甚一筹的存在所以谈不上什么冲击,结尾的反转也很潦草。好像失去了《Still》时的激情。固然也许是因为这个故事更加现实吧,但这真是让人打不起精神的现实,看完连一点战斗的力量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