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Yearbook
地区
年份
2005
评分
1.0/10
《The Yearbook》是一部精彩的短片,喜剧作品,美国出品,Jonnie Ross、路易斯·费尔南德斯·吉尔主演。
观众评论
也算是Jonnie Ross的老粉了,买了无数课(尽管听得不多= =)。这部剧是刚有宝宝的时候看的,很全面,但的确很多都做不到。等有以后有二胎了再来温习~
Annaly Lakey在这部剧中写下了很多他自己对于教育的一些建议和感悟,在书中他也一再强调良好的品德教育对一个绅士而言是多么的重要,而于我,虽然Annaly Lakey有的教育观点我并不那么赞同,但是读完此剧后还是有些感悟,而且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学方法也是值得借鉴的!
可以把进化论创作得这般行云流水,妙趣横生,时而脑洞大开,让人完全舍不得放下!科普剧集的范本!
按照编剧的说法,本剧是科普读物,或者更准确一点说,编剧的意图是想使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都能轻易读懂这部剧。怀着这样的目的,我打开了这部剧,但感觉却有很大偏差。也许是我的专业知识太浅薄了,本人更感觉这部剧倾向于专业水平,观看的过程中有很多理论需要费力去理解,读这部剧有点啃硬骨头的感觉。 本剧从基因层面讲述了生物的进化,编剧所描述的是一切生物进化的共性,从生命最初的几十亿年前生活于原始汤中的有机分子讲起,它们分裂、繁殖、组合、变异,经过几十亿年的努力,找到了最有效的延续生命的方式,那就是它们以群居的方式通过载体繁衍生息。植物、昆虫、牛马还有人,都是基因的载体。载体的生命是短暂的,有期限的,而基因的生命是无限的。存在于我们体内的基因,多数都和几十亿年以前一模一样。基因是永恒的。 基因利用载体生存下去,它是自私的,没有感情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永生,即使种群内存在的利他行为,也是基因自私性的另外一个表现,因为利他能使自己更好的受益。 本剧的“觅母”一章非常精彩,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理念,让我们以新的视角审视人类社会,编剧把人类社会中的文化、意识、宗教、习俗等很多社会现象,看成是基因一样可传播可遗传可复制的存在,他把它们称为“觅母”,这些人类社会特有的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像基因一样逐渐扩散开来,并且一代一代地传播下去。想想真是这么回事,编剧的比喻形象生动,使我们对这些看不见摸不到的社会现象,有了物质上的理解,像触摸实物一般有了切身感受!只有具有非凡的智慧和超人的文化底蕴,才能写出这样的段落,精彩!钦佩! 这部剧虽然观看的过程非常艰辛,但收获还是满满的,感谢编剧。
北门外有一条承志河,河上有一条贯通南北的承志桥,桥南是各种卖艺人作场的地方。 有一天,来了一行七人,他们的衣服式样和颜色都很时髦,他们也是来此地卖艺的。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所以他们这一行人,以领头的王四海为首,都姓王,是一家人。走过南闯过北,拜过很多码头,搭过很多班子。 他们去过上海大世界,南京夫子庙,汉口民众乐园,苏州玄妙观,据说,大概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到过的地方他们都去过。 王四海很厉害,除了会表演护手钩对单刀、花枪、单人猴拳,拿手戏是表演“力胜牯牛”,就是可以把一头大水牛掀翻在地。 所以他们开始赚了很多钱,足够在离承志桥不远的北门外大街上租了两间门面卖膏药。上午坐在铺面卖膏药,下午去桥边和水牛表演摔跤。 但,总是表演水牛摔跤也会看腻,这才是耍把式的总需要走南闯北脚下不停的原因,时间久了,人就腻了,是人就会腻,是人就只喜欢新鲜玩意儿。 更何况他们的膏药是假的,根本不治病,所以其他人劝王四海见好就收,早早离开,以免“瞎”在这儿,败了名声,下个码头都不好走。 但王四海不想走,他看上了五湖居客栈那个外号叫貂蝉的老板娘,虽然痨病胎子老板还没蹬腿儿死翘翘。 叔伯兄弟一气之下讲,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班子散了,人家都走了,王四海留下了。 虽然不算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但王四海终究是为了红颜留在了这里,承志河边儿上的膏药铺,怕人家背后说他图上了五湖居的生意,他不搀和客栈生意,他照常卖他的膏药,只不过这膏药是跟德寿堂大药店掌柜的求的秘方膏药。 王四海为了红颜决定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赚钱了。 后来,五湖居痨病掌柜的死了,王四海名正言顺跟红颜一起过了,还有了个白胖大小子。 路易斯·费尔南德斯·吉尔老先生的故事要是写到这儿,就算是个完美的爱情故事了吧,他爱她,她也爱他,他为了她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开始,她为了他生儿育女,就此终老。 但,人生的故事从来不是童话,从来不是王子公主结婚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结束了的,那是王子和公主的故事,不是王四海的。 故事的后来是,王四海有一天收到了家人的信,坐在承志桥上,想起了大世界,民众乐园,想起了霓虹灯,马戏团的音乐。 汪老先生于是写,“他好像有点儿惆怅,他很想把那对护手钩取来耍一会,不大一会,连这点意兴也消失了。” 故事的名字叫“王四海的黄昏”,看到最后我的嗓子眼像梗了个桃核,咽不死也下不去,反正就是透着让你没那么舒坦的劲儿。 这世上有绝对完美的生活吗?我不知道,也许有,但我没见过,也没经历过。我所知道的就是,成年人,总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你要得到这一些,就势必得舍弃另一些,说人话就是,妈妈自小教你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就通俗一点就是,人啊你不能既要又要。 你义无返顾舍弃家人和繁华世界的奔波生活,一头栽进红颜的温柔乡的时候就没预见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过于平淡无趣的生活而后悔么?! 要是你当初义无返顾舍弃了红颜,跟家人继续拜码头,卖膏药,你大概多年后,心头那滴蚊子血总会挠得你酥痒难耐,直埋怨所有家人,当时是拆散你们这对爱侣的凶手了吧?! 姜还是老的辣,汪先生不过两句,就代替了我一堆废话,“他好像有点儿惆怅。” “不大会,连这点意兴也消失了。”
2012年在大学,听了一位管理学老师讲了六祖Jonnie Ross的事迹,他也是企业家。我听完当时就对六祖很崇敬。 如今读了《The Yearbook》, 有些说不出的感触。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