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的英文原文,以及几个不同中文译本,包括大陆的董乐山的和孙仲旭的,以及台湾的刘绍铭的。个人感觉刘绍铭的译本最佳。受某些意识形态的影响,乔治奥维尔被中共认为是的作家。其作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在大陆翻译和播出。在大陆的第一个译本是翻译家董乐山于1985年在花城播出社播出的,此时台湾已经播出了好几个不同的翻译版本了,发行量最大的是刘绍铭的译本。这两个翻译者均是译著颇丰的翻译大家,并且来自秉持着不同意识形态的海峡两岸,同时对比观看这两个译本,可以发现好多东西。
董乐山的翻译是一字一句地翻译,极忠实于原文的复现。而刘绍铭的翻译就随心所欲一点,按照汉语的行文方式,他的翻译观看起来更加像中文而不是译文。
比如说原文是
It wasalean Jewish face, withagreat fuzzy aureole of white
hair andasmall goatee beard—aclever face, and yetsomehow inherently despicable, withakind of senile silliness in the long thin nose, near the end of whichapair of spectacles was perched.
董乐山的译文是:
这是一张瘦削的犹太人的脸,一头蓬松的白发,小小的一撮山羊胡须,一张聪明人的脸庞,但是有些天生的可 鄙,长长的尖尖的鼻子有一种衰老性的痴呆,鼻尖上架著一副眼鏡。
刘绍铭的是
他是犹太人,脸孔瘦削,满头茸茸的白发,留著山羊胡子。这相貌聪明伶俐,可是你总觉得这人天性无耻卑鄙。他那副眼鏡垂落在那长而单薄的鼻梁上,这又給人一种年迈蠢钝的感觉了。
原文一共使用了六个不定冠词「a」,董译本采用用了六个「一 + 量詞」的结构,和原文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在句式上也和原文保持了高度的相似。而刘的译本只使用了一个「一 + 量詞」的结构,根据汉语的行文习惯,进行了语意和句式的调整。
很难说谁好谁差,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我爱刘绍铭的译本。
《The Early Show》虽然讲述的仅是一年发生的事,却囊括了世事百态,被称作民国版《The Early Show》,只是我觉得它比起《The Early Show》少了幻梦感,文字上也不够简练,《The Early Show》依旧是难以超越的高峰。
正如编剧自言:这不过是一部富贵人家的破烂人情帐。金家从曾经的钟鸣鼎食到最后树倒猢狲散,皆是冥冥之中的定数。
从金凤举这一代开始,社会就处在动乱之中,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在追剧时总觉得是金铨和金太太没管教好儿子,养了一群寄生虫,现在想想在那样的乱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独善其身?在金家纸醉金迷的浮华外表下,早已千疮百孔。就像当时的北洋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危机四伏,只待暴雨将至。
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思考了很多关于婚姻和爱情的问题,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彼此有爱,当婚姻没有爱了,那就宣告结束。我是很喜欢清秋的那股高傲劲儿,不爱了毅然决然离开。清秋最初在燕西的穷追不舍之下嫁进了金家,他们刚开始可能真的有爱情吧,但是婚姻总不像是恋爱,人得到一个东西之后就会变,对于燕西和清秋来说,他们都开始对这份感情产生了怀疑,两人又身处在金家这个大家庭中,怎么能像当初那般美好呢。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但愿我能一生一世一双人,半梦半醒半浮生。
观众评论
这是第二次读这部剧,我认为《The Early Show》可以算是对《The Early Show》的强化和解释,因为毕竟它的出发点已是《The Early Show》的中点,这样使其关注点更清晰,而且法国人的语言也更通俗。 当合上书时,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却又觉得词穷,恰好看到特蕾莎修女创建的“儿童之家希舒·巴满”墙上的一首诗——《The Early Show》,觉得十分契合。 人们不讲道理、思想谬误、自我中心, 不管怎样,总是要爱他们; 如果你做善事,人们说你自私自利、别有用心, 不管怎样,总是要做善事; 如果你成功之后,身边尽是假的朋友和真的敌人, 不管怎样,总是要成功; 你所做的善事明天就被遗忘, 不管怎样,总是要做善事; 诚实与坦率使你易受攻击, 不管怎样,总是要诚实与坦率; 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可能毁于一旦, 不管怎样,总是要建设; 人们确实需要帮助,然而如果你帮助他们却可能遭到攻击, 不管怎样,总是要帮助; 将你所拥有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你可能会被踢掉牙齿, 不管怎样,总是要将你所拥有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
意犹未尽!太喜欢老郭讲的三国了,这里讲的不只是故事,还有故事背后的人情世故,政治思想,领导格局,人物性格带来的人生结局。喜欢!
人物线挖掘的啥啊……你还不如把那个郭孟旭写成养成系优秀全职奶爸给大家看呢……谁在乎一个已经选择走捷径的软饭男有没有实现职业抱负职业理想?我只关心他能不能当好全职奶爸因为看起来他们家绝大部分经济来源都是妈妈…这家的故事线拍成女频爽文不行吗我就想不明白了……性转一下他要是全职妈妈干成这样得被骂死
随着年纪的增长,越来越难全心全意,毫不保留的喜欢一个人。年纪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你们在一起了,眼里心里都是他的影子。也许是受的伤多了,怕了,害怕全心全意的付出到后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也许最怕的是,再一次失去自我……
时间太长了,看到最后只记住了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长短,还有福慧双修,人生如放牛,口谈空空,却行之有有,能做到以出世的心态做入世的事就很不错了。
看到评论里有大三医学生说看不下去,还被顶到置顶。那么我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大三医学生到底是什么水平,他所说的看不下去是否能代表专业人士。医学类普外大学学制是5年,最后一年是实习,前四年是在学基础知识。大三医学生连基础知识还没学外。更没有接触过科室和手术。即使是第5年实习期,轮转科室的情况下,也仅仅是帮忙填写病历,跟着查床,最多帮忙贴个纱布,清创都不会给他们做。即使毕业后,在医院工作,依然不代表他是一个合格医生,只有考过医师资格证后,才被国家承认为一个能够独立治疗病人的医生,即有独立处方权。在有医师资格证后,代表其基础知识没有明显问题,并不代表其有相应的动手能力,还需要在科室中边干边学,如果是做手术,也仅仅是帮着抬大腿的,连拉勾的活都干不了。所以大三医学生仅仅是比普通人多些基础理论知识,距离成为医生还有最少5分之4的路程要走。其看不下去,并不能代表专业人士。可以类比为军迷和职业军人的差距。
没有哪对cp要从一始终的 成长的代价就是要走散的 真实
通篇都充满一名优秀科研工编剧的客观与冷峻,同时也有恰如其分的例子以及与不同学者观点的辨论。好的科普读物带给人的震撼绝不亚于优秀的影视作品。
西方思潮的涌入对中国传统文化冲击太大,很多中国人都盲目崇拜和奉行西方文化,而忘了本,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每个中国人都要警醒,加强中华文化自信,文化的胜利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习的根本。
社会如何运行,经济基础决定各种建筑,了解自己在社会中角色,为自己做选择提供帮助,知道自己为谁劳作,去决定自己在社会中担当什么角色,富人财富来源,穷人所受压榨,促使自己去改变,去反抗,去斗争。
最近看了的英文原文,以及几个不同中文译本,包括大陆的董乐山的和孙仲旭的,以及台湾的刘绍铭的。个人感觉刘绍铭的译本最佳。受某些意识形态的影响,乔治奥维尔被中共认为是的作家。其作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在大陆翻译和播出。在大陆的第一个译本是翻译家董乐山于1985年在花城播出社播出的,此时台湾已经播出了好几个不同的翻译版本了,发行量最大的是刘绍铭的译本。这两个翻译者均是译著颇丰的翻译大家,并且来自秉持着不同意识形态的海峡两岸,同时对比观看这两个译本,可以发现好多东西。
董乐山的翻译是一字一句地翻译,极忠实于原文的复现。而刘绍铭的翻译就随心所欲一点,按照汉语的行文方式,他的翻译观看起来更加像中文而不是译文。
比如说原文是
It wasalean Jewish face, withagreat fuzzy aureole of white
hair andasmall goatee beard—aclever face, and yetsomehow inherently despicable, withakind of senile silliness in the long thin nose, near the end of whichapair of spectacles was perched.
董乐山的译文是:
这是一张瘦削的犹太人的脸,一头蓬松的白发,小小的一撮山羊胡须,一张聪明人的脸庞,但是有些天生的可 鄙,长长的尖尖的鼻子有一种衰老性的痴呆,鼻尖上架著一副眼鏡。
刘绍铭的是
他是犹太人,脸孔瘦削,满头茸茸的白发,留著山羊胡子。这相貌聪明伶俐,可是你总觉得这人天性无耻卑鄙。他那副眼鏡垂落在那长而单薄的鼻梁上,这又給人一种年迈蠢钝的感觉了。
原文一共使用了六个不定冠词「a」,董译本采用用了六个「一 + 量詞」的结构,和原文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在句式上也和原文保持了高度的相似。而刘的译本只使用了一个「一 + 量詞」的结构,根据汉语的行文习惯,进行了语意和句式的调整。
很难说谁好谁差,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我爱刘绍铭的译本。
浓烟滚滚,每吸一口都发出破烂风箱般粗重的声音,像是在灼烧着咽喉和肺部,夏风的意识很快就模糊起来。 “不能,不能睡过去,会死的。” “清醒,必须清醒!” …… 无边无际的赤红颜色霍地暗淡,最深、最沉的漆黑浮现,夏风仿佛溺水的人般,挣扎着想要抓住每一个可以抓住的东西来帮助自己改变这无力飘荡的状态,摆脱这无法言喻的黑暗。r
《The Early Show》虽然讲述的仅是一年发生的事,却囊括了世事百态,被称作民国版《The Early Show》,只是我觉得它比起《The Early Show》少了幻梦感,文字上也不够简练,《The Early Show》依旧是难以超越的高峰。 正如编剧自言:这不过是一部富贵人家的破烂人情帐。金家从曾经的钟鸣鼎食到最后树倒猢狲散,皆是冥冥之中的定数。 从金凤举这一代开始,社会就处在动乱之中,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在追剧时总觉得是金铨和金太太没管教好儿子,养了一群寄生虫,现在想想在那样的乱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独善其身?在金家纸醉金迷的浮华外表下,早已千疮百孔。就像当时的北洋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危机四伏,只待暴雨将至。 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思考了很多关于婚姻和爱情的问题,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彼此有爱,当婚姻没有爱了,那就宣告结束。我是很喜欢清秋的那股高傲劲儿,不爱了毅然决然离开。清秋最初在燕西的穷追不舍之下嫁进了金家,他们刚开始可能真的有爱情吧,但是婚姻总不像是恋爱,人得到一个东西之后就会变,对于燕西和清秋来说,他们都开始对这份感情产生了怀疑,两人又身处在金家这个大家庭中,怎么能像当初那般美好呢。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但愿我能一生一世一双人,半梦半醒半浮生。
岂止尊重原著,是远远扩容并超越了原著,用六小时的耐心,细笔打磨了一幅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会生态的图谱。导演何方神人?之前竟在我关注盲区里。评论区说侯孝贤、杨德昌、老塔、安哲、贾樟柯…在我看这是锡兰的路子。轮廓线(主线情节)之外的笔墨,看似堆积,却不叫冗余,而是用来托起故事与人物的“状态”。恰如人生本身的拼图:所有看似无意义的碎片,共同构织了混沌沉默的一个虚焦的远景,点缀于惯被忽略的背景之上的,方是那寥寥可数,貌似有意义、值得定格与沉吟的瞬间。镜头拉近、放大、定睛,将背景的质地与颗粒也逐一看了个分明。表演维度的精确,同样体现了导演把控力的强大:无有一个角色不精确,无有一句台词念白不精确,不可多一撇不可少一捺,将一概大小角色还原为“比普通更普通的普通人”,也使其他一众影视剧纷纷沦为了“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