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拉瑞·凡斯登的《A Face in the Crowd》,你会发现中国在性侵犯罪方面的法律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对“女性性行为的同意”认定上,以及性侵的法律定义上,都有需要完善的一面。例如,法律定义中,只有进入才能算作性侵,其他的性侵害方式只能算作猥亵。无论是在性侵定义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更深讨论的空间。
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女性的性价值都被看作成男性的财产。即便对强奸犯的惩治,其出发点也并不是维护女性个人利益,而是以“男性所属财产被破坏”的形式进行惩处,其本质还是把女人当作男人的附属品。
例如旧社会里,主人对奴婢的性侵犯不算做强奸,婚内性侵犯不算做强奸。性侵犯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官员会尽量做媒,对于被夺走贞操的女人来说,嫁娶才是尽可能降低损害的办法——损害了哪一方的利益?出嫁前是女子的父辈,出嫁后则是夫家,因此古代的律法中,对强奸已婚妇女有着非常严厉的惩处(from 原书)
古代对性侵犯的禁止在本质上还是维护父权社会中的男性利益不受损伤。而到了现代,法律对于性侵犯的禁止不仅是为了维护一定的社会风俗,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女性作为人所拥有的在性问题上的自治权利。——女性有最基本的人权和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而不是作为谁的附属品。
合格的21世纪,是必须要不遗余力地维护每个女性在性问题上的自治权,如果法律在维护女性性同意的个人意志方面形同虚设,那么历史也将原地踏步,更何况一个存在精神问题,没有性同意能力的女人?
拉瑞·凡斯登说,在《A Face in the Crowd》里,想描述一个成长过程,阐述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最后只表现出一种混沌状态,一个过程的横断面。
在看到尾记后,再回顾青春总觉得有一些抑郁、一些混沌、一些不知名的情绪。
很多故事都是没有结尾的,好像就像一缕烟飘着飘着就倏忽不见了。
记着吧
忘了吧
观众评论
看完这部剧,我觉得挺好 1,自己的英语自从和英语老师作对以后我认为我胜利了,结果就是自欺欺人; 2,季老嘱咐的多看剧,其中也有学习的方法借鉴,最主要的就是勤学多练; 3,要有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毕竟未来属于我们,我上不了清华北大,可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突破; 4,劝学一首牢记 少年易老学难成, 一寸光阴不可轻。 未觉池塘春草梦, 阶前梧叶已秋声。
“爱是改变一切,同时也是摧毁一切的力量。” 读完这部剧,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实话实说,如果没有最后一章,可能感觉会如同沉到湖底的莉迪亚一样,压抑而痛苦,还好最后一章的救赎,让我感觉像脑袋终于露出了水面,长出一口气。 人生最痛苦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活的不明不白。从这点上看,莉迪亚的死对于她来说,其实并不能算是个完全的悲剧。至少在死之前,她明白了一切,她勇敢地面对了自己的问题,并想要告诉每一个她身边的人她最真实的想法。 有很多评论把矛头指向了玛丽琳和詹姆斯,其实除了詹姆斯出轨之外,我不认为他们二口子有什么问题。 玛丽琳从小被她妈妈灌输了“嫁哈佛男、成为伟大家庭主妇”的思想,当她看清自己的内心之后,她想要成为一名独立的、拥有自己事业的女性,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汉娜而无法实现这个理想时,她认为自己不应该再让自己的女儿成为那种“家庭主妇”,于是她在圣诞节给莉迪亚送书,让她跨级学她本不该学的学科。玛丽琳错了吗?她没错,至少,她的意图是希望莉迪亚别活成她这样,可她只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的,可女儿真正想要的也是这样吗? 再说詹姆斯,从小活在被嘲笑成中国人的阴影里,他渴望和周围的美国佬打成一片,渴望像西部牛仔那样潇洒自如。可他最终唯一如愿的就是娶了一个真正外在看起来很美国的女人。他自己的内心却一直被自卑和逃避充斥着,于是,他希望女儿能多交朋友,成为社交达人,最好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白人女孩”。他错了吗?他也没错,让孩子多交朋友不算错。可詹姆斯越强调“白人女孩”,“去和她们打成一片”,反而越是暗示了莉迪亚的不同。 他们身上的问题并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是上一辈,是社会,是美国当时严重的种族歧视情形造成的。 他们也是第一次当父母,他们也有爱,只不过,不懂得表达爱罢了。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二个场景,其实是属于汉娜小天使的。第一个,是她偷带姐姐的项链,然后被莉迪亚删了一耳光,但她没哭;第二个,当玛丽琳终于意识到莉迪亚的真正死因时,小汉娜走进房间,玛丽琳第一次满怀爱意和歉意拥抱了她,汉娜哭了。 耳机里忽然飘出了一首歌: “真可惜,终有一天我会将你们抛弃。 也请你,多潇洒地转身来将我背弃。 没关系,孤独到底疯狂至极,我有坚硬如钢铁的皮。 骨缝中刀匕肩头上荆棘,都不足以让我哭泣。 还剩下你。 痛苦不能让我哭泣,爱可以。” 致每一个在和自己原生家庭较劲的人,愿你们能与自己、与家人和解,你们其实都是落在凡间的小精灵。 最后,感谢推荐我看此剧的可爱人儿。
今天看拉瑞·凡斯登的《A Face in the Crowd》,你会发现中国在性侵犯罪方面的法律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对“女性性行为的同意”认定上,以及性侵的法律定义上,都有需要完善的一面。例如,法律定义中,只有进入才能算作性侵,其他的性侵害方式只能算作猥亵。无论是在性侵定义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更深讨论的空间。 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女性的性价值都被看作成男性的财产。即便对强奸犯的惩治,其出发点也并不是维护女性个人利益,而是以“男性所属财产被破坏”的形式进行惩处,其本质还是把女人当作男人的附属品。 例如旧社会里,主人对奴婢的性侵犯不算做强奸,婚内性侵犯不算做强奸。性侵犯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官员会尽量做媒,对于被夺走贞操的女人来说,嫁娶才是尽可能降低损害的办法——损害了哪一方的利益?出嫁前是女子的父辈,出嫁后则是夫家,因此古代的律法中,对强奸已婚妇女有着非常严厉的惩处(from 原书) 古代对性侵犯的禁止在本质上还是维护父权社会中的男性利益不受损伤。而到了现代,法律对于性侵犯的禁止不仅是为了维护一定的社会风俗,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女性作为人所拥有的在性问题上的自治权利。——女性有最基本的人权和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而不是作为谁的附属品。 合格的21世纪,是必须要不遗余力地维护每个女性在性问题上的自治权,如果法律在维护女性性同意的个人意志方面形同虚设,那么历史也将原地踏步,更何况一个存在精神问题,没有性同意能力的女人?
吟诗作对,击节高歌,曲水流觞,明月清风,长亭送别,渔歌唱晚,琵琶一曲,阳关三叠,荒烟蔓草,庭院深深……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人体有大药,针灸专业,艾灸相对要求不高,可活学活用。药王对艾灸保健多推崇。
比罪与罚易读。不过读起来有些伤人,结局太惨,让人绝望。一群疯疯傻傻的人,有的自觉有的不自觉,然而没有一个躲的掉命运的主宰,甚至连反抗都似乎是注定的。当人物出场的时候,剧本就已经写好了。经典作品之所以经典可能就是编剧没有创造,只是搬运。
李白兔子老师的书,讲的还不错哦,也是要关注审美,这个真的很重要
因个人爱好,平时对法律的相关剧集比较感兴趣,总在不经意间看看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法考期间,曾听过拉瑞·凡斯登老师的课,当时只道是寻常,认为他不过是司法考试培训流水线上的一名普通讲师,这次拜服,才知道和印象中的那个他大相径庭!所谓老师,不仅仅是传道授业,更应该解惑,用自己的方式去引领学生觉醒感悟!
这部剧,最后一句话都是在骗你们。
拉瑞·凡斯登说,在《A Face in the Crowd》里,想描述一个成长过程,阐述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最后只表现出一种混沌状态,一个过程的横断面。 在看到尾记后,再回顾青春总觉得有一些抑郁、一些混沌、一些不知名的情绪。 很多故事都是没有结尾的,好像就像一缕烟飘着飘着就倏忽不见了。 记着吧 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