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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吃人与否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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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州世界,“吃自己的同类”是一个极大的忌讳,甚至可以说是高压线。

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之前做过什么,但凡触碰到了这条高压线,就是全盘否定,就是邪魔外道,就是一票否决。

比方说勘定善恶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三个问题。

第一,你吃自己的同类么?

第二,你会主动杀害自己同类么?

第三,你喜欢杀戮和虐待么?

如果前两个问题是NO而最后一个问题是Yes,那么这人属于“亦正亦邪”的类型;如果第一个问题是NO而另外两个问题是Yes,那么这人属于“可以试着挽救”的类型;如果三个问题都是Yes,自然就打死算了;但如果第一个问题是Yes,那么就算另外两个都是NO,基本也属于“打死算了”……

吃自己的同类,这就是最丧心病狂的邪魔,完全不值得挽救了。

在这些邪魔外道里面,普遍最让人愤恨的,是那些吃人的人。

妖魔吃人,毕竟大家不是同类,譬如人吃六畜五谷,虽然惹人恨,但大家也不过就是立场相悖,谁打死谁都天经地义,没什么可多说的。

但人吃人……那就着实不是“打死”就能完事的。

比方说大夏法律,有所谓“十大恶、四大罪”,前者是即便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也不会赦免的;后者是罪行严重到仅仅“死”都不足以惩罚,需要用酷刑处死,并且死后要禁锢魂魄再加以折磨的。

而四大罪的第一条,便是“食人为乐”。

这四大罪,用潘龙前世的说法就是“罪行特别严重”、“情节特别凶残”、“影响特别恶劣”……的那一类。它们可以说是大夏法律的高压线,触者即死!就算是老幼病残、痴呆疯癫、立功有爵……也不能抵消惩罚。

甚至于,就算是帝苍穹这等人物,他也不敢吃人——尽管他会用血苍穹把受害者吸血吸到死,但他真的不吃人……至少毕灵空没说过他会吃人。

而潘龙前世,已经基本废除死刑,可“杀害多人”、“手段残忍”和“吃人”等几类恶性犯罪,依然是要被判处死刑,甚至立即执行的。

潘龙两世为人,对于“吃人”这件事都极为反感。此刻一看防剿局明明白白地使用人血制造药水,顿时想起了那些传闻。

如果防剿局真的饲养吃人的魔物,甚至于自己就吃人的话,那这个组织……也就不用继续存在下去了!

他眼中冷光闪烁,心里暗暗下了决定。

防剿局众人虽然并不很理解潘龙的愤怒,但看到潘龙脸色突然冰冷,杀气一下子就强烈到漫溢出来,甚至于让周围的空气都在颤抖,地面上浮现出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谁都看得出来,他真的生气了。

一瞬间,强烈的气势覆盖了所有人,这气势让防剿局一行无不心惊胆战,感觉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在自己胸口,甚至连呼吸都变得艰难起来。

那个正在给同伴灌药水的防剿局警察感觉最为强烈,刹那间,他甚至觉得自己被几十把利刃刺在了皮肤上,阴森森的寒气几乎浸入骨髓,似乎下一秒钟就要被乱刀分尸一般。

他急忙大声喊:“没有!这是用森林巨魔的血配制的药剂!”

潘龙身上的杀气顿时就降低了许多,问:“森林巨魔?”

“没错!”那警察急忙解释,“森林巨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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